二手房过户审批资料

导语 二手房过户审批资料信息内容如下:

  二手房过户审批所需资料

  1、《房地产权证》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《房地产权共有(用)证》或《房屋共有权证》;

  2、房地产买卖合同;

  3、房屋交易核准证明;

  4、土地使用证(使用权人是申请人)原件和复印件;

  5、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;

  6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(申请人是单位的,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、法人代码证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)。

  7、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;

  8、营业税纳税申报表、土地增值税申报表;

  9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。

  10、收费标准:

  (1)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:80元/宗。

  (2)证书工本费:10元/本(房屋共有权人交)。

关注更新
返回本地宝首页

热点推荐

最新阅读

反馈